奴隶制基础上的罗马法

       在近代西方, 孟德斯鸠主张以地域为标准对法进行价值评价。这里的所谓地域标准, 就是当时当地人的一般道德观念。凡当时当地的一般道德观念认为是剥夺个人基本权利或者显失公平的法律, 就是恶法。在《论法的精神》中, 孟德斯鸠指出, 法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但一般的道德观念是不存在的, 道德观念只能是因时因地而不同的。例如, 奴隶制基础上的罗马法, 按照现在的道德观念不管它的立法技术有多么优越, 都是恶法。但是在罗马法生效的时间和地域中, 却不妨假设它是良法, 因为当时当地的大多数妇女、家子和奴隶可能认为他们的无权是理所当然的, 并没有显失公平到残暴或令人不能容忍的程度。

       这种观点在当今全球化时代仍有一定影响, 在目前世界政治、经济和法律一体化已经大势所趋的情况下, 一般道德观念的当地性仍应得到承认。其理论根据决不是国家主权理论, 而是一定地域中当地人的普遍道德认同。正是这种普遍的道德认同构成了公民守法的道德基础。作为评价法的良恶的标准的一般道德观念之所以必须用地域的普遍认同来限定, 就是因为只有当地人才是真正的认同主体。这种普遍的认同可以是直接的、间接的或者默认的, 但它并不否认不同阶级、阶层甚至不同职业、性别、年龄的人仍有不同的道德标准。

       当然, 以全面的眼光来看, 地域标准的观点也是不完全对的。历史上的恶法, 例如种族歧视法, 都符合一定地域当地人的道德观念, 但不能说这种法是善法。

       在现代西方, 人们普遍把法本身所体现的人民意志和利益作为价值的评价标准:一是是否多数人意志的体现, 二是是否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

       然而, 这种观点同样存在问题。如果多数人的意志, 多数人的利益能作为判断是否恶法的标准, 那么发生了世界性影响的古罗马法就会被归入恶法之列, 因为它显然没有体现妇女、家子和奴隶的意志, 也没有保护这些人的平等权益。同时, 现代社会那些歧视少数民族的法律却可能因为它们反映了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而被归入良法之列。

       言语节制是心理调适的重要方法

       语言是沟通的桥梁, 语言有一个重要属性, 就是它的" 心理" 性。语言的心理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心理因素对语言的制约。言语节制法是心理调适方法之一。

       人不知节制言语, 就容易出问题。古人说:" 多言取厌, 虚言取薄, 轻言取侮。" 有选择地说话就没有祸端, 任何灾祸的产生, 都是来自于人们自己的口, 有修养的人, 说话是非常谨慎的。西方有句谚语说:" 上帝之所以给人一个嘴巴, 两只耳朵, 就是要人多听少说。" 圣经上也说:" 多言多语, 难免有过, 禁止嘴唇, 是有智慧。" 说话看似容易, 然而一言既出, 如泼水难收。嘴快之人, 话刚出口就已经被人打败了。

       在常人眼里, 随便说几句话也许算不得什么大事。其实, 它的害处是非常多的。例如, 你在与朋友聊天时, 无意间泄漏了朋友的隐私, 说者无心, 听者有意, 朋友会认为你有意跟他过不去, 从此对你恨之入骨。

       在日常生活中, 有些人经常犯一个毛病, 一旦他们打开话匣子, 就难以止住。这真是有点儿得不偿失, 因为话说得太多, 既费精力, 又给他人传递太多信息, 难免会伤害他人。

       不加节制的话语不仅会伤害对方的心, 同时也会增加自己的心理负担。有句话叫" 祸从口出" , 为人处世一定要把好口风, 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如果你把心中的秘密轻易透漏出去, 很快这些秘密就不再是秘密了, 它会被别人当作故事传来传去, 从此, 你的心里就会蒙上阴影, 所以说, 言语节制也是心理调适的重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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