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打破女性的行为不相容性

       有一位诗人描写女子时曾叹道:" 未来选中了我, 却管我叫女人。赐于我矮于大树的身高, 又给我超出身高的希望, " 诗人的描写, 道出了女性产生嫉妒行为的根源。女性在希望上不甘落后, 若把这种希望化为奋斗的力量, 一般不会去嫉妒别人的。然而, 有些女人并不是这样。她们自己不行, 或自己做不到, 却十分害怕别人比自己强, 进而产生强烈的嫉妒行为, 看到别人工作学习出色, 就总想挑别人的毛病; 听到领导夸奖谁, 就不以为然; 看到别人生活美满幸福, 就在一旁冷嘲热讽; 甚至看到别人比自己漂亮, 心里也不自在, 总想方设法贬低、挖苦别人。

       与嫉妒相伴随的是行为不相容。有些女性行为构念的可调制性往往很差, 不愿接纳新的人和事物。主观上把自己圈在一个很小的天地里。她们由嫉妒别人转向退却、封闭的自我小天地, 对他人的话总听不进去。心底里容不得半点不顺自己心愿的事情, 有时甚至连自己的爱人、父母、子女比自己强都不能容忍。心地狭窄, 却又过于高傲。

       分析表明, 行为的不容性是嫉妒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既对别人不满, 同时又不愿承认别人, 处处揭别人的短处, 力图把别人排在自己的个人小圈子之外。而行为不宽容又会进一步加重人的嫉妒心理和行为。两者之间会形成不良循环。

       从社会学上分析, 嫉妒与行为不相容是一种自私的表现, 是人的一种反向均衡机理。自己不能进取, 希望别人也跟自己一样落后, 以免失去自己存在的价值。嫉妒也常造成人际关系紧张, 破坏他人的幸福和健康。严重的嫉妒对本人会造成强烈的心理抑郁、愤懑、焦虑, 进而对身体健康发生影响。因此, 嫉妒也是一些女性应该注意克服和防止的不良行为。能较好地克服嫉妒, 可有助于克服行为的不相容性。反之, 通过打破女性的行为不相容性, 也有利于嫉妒心理的消除。

       不正确的论证方法也属于谬误之列

       第一, 逻辑上的永假命题。在逻辑上, 有一类命题, 相对于一定的辖域, 它的值总是为假。例如, 在二值逻辑的范围内, 违反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的命题比如" 小李既是团员又不是团员" 、" 并非明天要么是星期天要么不是星期天" 等等。

       第二, 语义上的矛盾命题或" 自毁命题" 。一般地说, 一个语句或命题包括一系列的语义成分, 我们分析其涵义时也可以分析其各个语义成分。如果某一语句或命题的所有语义成分中有些是相互矛盾或排斥的, 则这个命题便是语义上的矛盾命题或" 自毁命题" 。比如" 这个年轻人有8 0 岁了" 、" 单身汉是已经结婚的成年男性" 、" 这个正方形是圆的" 等等。

       第三, 与所反映的对象情况不相符的虚假命题或理论。某一命题如果是反映某一对象的, 那么, 从二值逻辑的观点看, 则它反映的情况要么与对象相符合, 要么与对象不一致。如果反映的情况与对象不一致, 则该命题就是虚假命题。例如:" 中国是资本主义国家" 、" 金字塔位于印度" 、" 美国的首都是波士顿" 等等。同样, 一种理论如果与所研究对象及其规律的实际不一致, 则该理论就是错误的理论, 也即谬误。

       第四, 不正确的论证方法。从逻辑的角度看, 认识过程也是一个论证过程, 认识的结果是通过论证而得到的。所以, 不正确的论证方法也属于谬误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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