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球队的主场能够保持不败
人要做一件事情, 能力是一方面。另一方面, 心理的原因也很重要。心理素质
出众的人, 总是能够完成别人难以完成的任务。
那些失败的人, 在心理上也常常会留下阴影。这也导致了很多人的不得意。
有一位年轻的博士讲过自己的这样一次经历, 他给一家单位设计一个软件, 当他经过将近一个月的努力, 程序已经写了一万多行之后才发现, 自己在设计思路上竟然存在着一个巨大的缺陷。怎么办?
承认自己失败吗? 如果不承认, 一切都需要从头开始, 那样工作量是难以计算的。但是, 如果放弃一次, 那么碰到下一个挫折时自己就会继续放弃; 如果坚持而成功, 那么碰到下一个挑战时自己就会激励自己再取得成功。
人的心理就是这样奇怪, 很多时候, 坚持不懈正是一种性格的锻炼。虽然一些事情看起来很小, 但正是在这些很小的事情上面体现了一种精神。
最后, 那位博士重新开始工作, 几乎每天花2 0 个小时在计算机桌前。最后, 终于圆满地完成了这项工作。
实际上, 这也牵扯到一个习惯的问题, 当你的心里接受了这种不服输的劲头, 那么下次无论遇上什么样的困难你都不会屈服; 相反, 如果你一旦失败, 那么在心中就会留下阴影。下一次面临困难, 就不会像以前一样顽强。
有这样一个故事:从前, 有一位书生, 他的家境贫寒, 但是仍然刻苦攻读史书。在他进京赶考的时候, 因为住不起旅馆, 就借住在一所庙中, 每天的食物就是一块冰冷的米团。事有凑巧, 当年的主考官刚好微服视察, 在半夜中听见有人读书, 好奇心起, 就顺着声音找到了他, 看了他的文章, 大为心动, 觉得是难得的人才。看到他生活清苦, 想给他一些资助, 然而这位书生却没有接受他的好意, 并且说:如果自己现在一旦过上这样的生活, 再回到原来的生活必然有一些困难, 这对于自己的学业十分不利。这位官员也觉得很有道理。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就是明代的抗清英雄史可法。后来, 史可法做了官员之后, 以性格坚毅而著称。而清朝的将军们对他也格外地敬重, 因为作为一个文官, 当史可法领军时, 军队的士气就大不一样, 对于清军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在竞技中, 这样的事例更多。比如足球赛中, 如果一个球队的主场能够保持不败, 如果这个纪录能够坚持多场以上, 那么肯定会给前来客场作战的客队造成很大的困扰。有时候, 仅仅是对某一个球队有这样的成绩, 都会让主队在心理上占很大的心理优势。比如, A C 米兰队对罗马队的主场不败的纪录, 让以前锋线攻击力强著称的罗马队一筹莫展, 而罗马的队员也承认这一点确实给自己造成了一些影响。
在中国的A 比赛中, 陕西国力队在西安赛场也有很大的心理优势。其实, 并不是说在这些地方球员会有什么变化。人还是那些人, 可是, 人的心理一旦有了一种信念, 那么, 在关键的时候, 就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古代一些习武者讲究保持男子的童子身, 但是现代医学家研究发现, 其实这个并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对于当时的人来说, 这种习惯就会产生很大的作用。
所以, 现代的心理学家发现, 保持心理上成功的习惯对于个人来说是一件很有用处的事情, 在一些重大事件, 或者比较重要的时候, 如果你感到心里紧张, 你不妨用这种办法, 那就是, 不断地告诉自己:我是一个成功的人, 我从来就没有失败过。
一些人因为生活不得意, 或者因为事业上的挫折, 就影响了自己生活的别的方面, 这样的人实际上最大的问题不是能力, 而是心理。
当你心里有了种不服输的劲头时, 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 你都不会屈服; 相反, 如果你一旦失败, 那么在你心中就会留下阴影。
立法者主观的原因
法律补漏是指对法律漏洞的补救。所谓法律的漏洞, 就是属于国家法律体系调整范围内的具体法律关系缺乏相应的法律或法律规范的状态。法律的补漏是针对具体案件采取的, 没有超出法律适用的范围, 是个别性的法律调整。然而, 这并不排除某些作为补漏措施的结果可能具有规范性的意义。
法律补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主要有如下几个原因:
( 一) 社会客观原因
社会客观情况不断发展变化可能使新出现的社会关系没有相应的法律予以调整。在修改、补充或创制新法之前, 就成为法律漏洞。
( 二) 法律自身原因
法律是简明扼要的, 不可能囊括社会生活中的一切现象; 法律具有抽象性, 它要大量舍弃调整对象的具体特征; 法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经常是模糊的, 会引起人们对它产生不同的或模棱两可的理解。对法律适用机关, 法律自身的缺欠所造成的漏洞也需要给予补救。
( 三) 立法者主观原因
立法者在创制法律的过程中, 不可能洞察到自然的和社会生活的一切有关的情况。在这方面不仅有认识能力的限制, 也有法律知识的水平、经验的多少及法律技术手段掌握程度等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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