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每个人的才能都不一样, 所以每个人的成就也不一样。不过有时候, 这种才能还要受其他因素的制约。比如家庭、传统等等。

       李嘉诚是华人首富, 作为李嘉诚的儿子, 小超人李泽楷就有了比别人更多的权力, 他的成就会超过很多人。

       你看, 小超人李泽楷并没有从斯坦福大学毕业, 可是他照样能够在新时代的商场中如鱼得水, 他的成就一度让他的父亲黯然失色。

       如果你要在经济上和他相比, 那么, 你肯定会特别地失望。此外, 有的人天生就是音乐家, 有很高的音乐天赋, 而且他又出生在一个音乐世家, 那么他在音乐上的造诣肯定不是普通人所能够相比的。

       一位朋友就是这样, 他生在音乐世家, 然后又在俄罗斯著名的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学习, 他的成就也确实让他的同时代人感到嫉妒。如果我们这些在音乐上没有什么天赋的人, 而且也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的人和他比钢琴, 那么, 肯定会让人笑掉大牙。

       有时候, 一个人的努力和他的成绩可能不成正比。这都很有可能。

       小说家王朔当年曾经做生意, 生意赔本了; 他又推销药材, 但是除了得了一次大病之外, 就再也没有赚过什么钱。

       这能说明什么呢? 说明他没有才能吗? 只能说明他确实不是做生意的料子。人都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王朔也是这样, 后来, 他写小说, 结果一发不可收拾。现在他说, 他的字是一个字五块钱。如果他写上两三千字的稿子, 报纸和杂志都会抢着要, 也不会计较就付出上万元的稿费。

       所以, 如果你在某方面经过努力, 但是仍然不能取得成绩, 没有必要懊恼, 也许只是你需要换一个环境。

       很多人在失意的时候感到很迷惑, 真的是自己的能力不行吗? 真是自己很笨吗? 其实, 也许只是你还没有找到自己真正应该走的路。

       现代社会, 职业像是一个人的衣服, 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最佳打扮。没有必要整天都穿一件衣服。更没有必要介意暂时的失败, 只要你努力了, 生活就没有遗憾。

       很多人在失意的时候感到很迷惑, 真的是自己的能力不行吗? 这也未必, 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最佳打扮, 很多时候, 你的失败其实是你在寻找过程中的尝试。

       针对个案的一次性适用

       法律漏洞的补救措施很多, 主要有类推补救、原则补救、政策补救、判例补救、习惯补救。

       所谓类推补救, 就是在具体个案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加以调整的时候, 把其他适用于类似情况的法律规范适用于该个案。这种方法前已述及, 不再赘述。

       所谓原则补救, 就是在现有法律出现漏洞的情况下, 用相关的法律原则加以补救。法律原则是对从社会生活或社会关系中概括出来的某一类行为、某一法律部门甚至全部法律体系均通用的价值准则, 具有宏观的指导性, 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

       所谓政策补救, 就是在现有法律欠缺相关规定的情况下, 用国家或执政党的政策加以补救。这种补救方式不如上述原则补救那么权威, 是社会转型期常用的法律补救方式, 具有暂时性和差异性, 因而也容易导致不公。

       判例补救是英美法系国家常用的法律补漏方式, 就是在现有成文法律体系没有相关法律规范的情况下, 用既定判例加以补救。由于判例补救针对的是先前已经作出判决的相同或类似案件, 故具有较高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习惯补救在民商事领域与少数民族地区用得较多, 它与立法上对习惯的认可不同。立法上对习惯的认可是一种立法行为, 具有普遍适用性, 而习惯补救则是一种司法行为, 只是针对个案的一次性适用。

       漏洞补充是在法律规则出现空白时才使用的法律方法。按法治理论的要求, 司法权对法官来说是一种被动的判断权, 而对公民来说则是当权利受损害后的一种具体救济权力。公民只要表达了请求司法救济的愿望, 那么, 法官就不能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理由拒绝审判案件。这就出现了在法律出现空缺后法官该怎么审案的问题。从现在的法学理论来看, 法官这时可以行使有限的自由裁量权, 对法律进行创造性运用, 即出现针对个案的法官造法。

最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