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他的心里很不爽
自卑是一种很常见的心理。实际上, 太多的人之所以自卑是因为看不到自己的闪光点。即使一个很普通的人, 都有自己的特点, 这种特点, 可以给人很大的安慰。人实际上需要这种安
慰。
一位移民的朋友说, 自己在国外发展得很不好, 英语也不好, 为了移民, 只能呆在国外坐移民监。
他的情绪很不好, 这种情绪也感染了他的儿子。他的儿子非常自卑, 常常说:" 我没有什么可自豪的。"
为了给自己的儿子鼓劲, 他对自己的儿子说:" 儿子, 你当然有太多的东西可自豪啦! 比如说, 你会说两种语言。英语是世界上使用国家最多的语言, 中文是世界上使用人口最多的语言。两大语言王国为你一个人所掌控, 想想, 你多厉害! "
听了他的话, 从此, 他的儿子心里对自己充满了自豪感, 真的长成了一个自信的少年。
有一个人毕业于一所普通的学校。毕业后在家乡找到了一份工作, 和当地人比起来, 他的生活不错, 而且, 很有地位, 可是他总想着到北京发展, 后来, 他辞职到北京来闯, 他说:天生我才必有用。上帝创造了我, 必然有我的作用, 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够在北京找到自己的生存和用武之地。
但是, 他的惟一的问题, 就是他太自卑, 在见识了不少人之后, 他发现, 几乎所有的人都比自己学历高, 而且动不动就是一个洋学历。这让他的心里很不爽。
后来, 他见了一个同学, 这位同学毕业之后开了一家店铺。当他见到同学的时候, 对方已经赚了不少钱, 他的妻子已经被送到澳大利亚读书去了, 而且他也准备第二年夏天也到澳洲深造。
对这个故事进行分析, 我们就会发现, 那些自卑的人总是看不到自己的长处, 而他们的眼光总是能够搜索到别人的闪光点。
人的发展是有不同阶段的。这个人只看到他的同学创业赚了钱, 但是没有看到别人为了创业曾经受的委屈、折磨和痛苦。而他自己如果把所有的心思都用到赚钱上面, 也可以赚到很多钱。
不要总是看着别人, 重要的是做好自己的事, 走好自己的人生路。
自卑是一种很常见的心理。实际上, 太多的人之所以自卑是因为看不到自己的闪光点。
除了法的存在和本原
法哲学在我国各高校的法学专业中是一门必不可少的课程, 目前法哲学还没有一种约定俗成的体系化的教材, 这也是本书成印的初衷之一。就笔者个人的理解而言, 把法哲学的体系定位于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方法论四个大的部分, 应该是值得尝试的。
哲学本体论是对存在与思维的关系这个哲学根本问题的追问。法哲学的本体论是哲学本体论的另一种体现。法哲学的本体论应该解决法的最基本的问题, 即法是什么? 法来自哪里? 法的状态怎样?
谈法哲学的本体论首先要涉及到法的存在。在法哲学中, 对法的概念加以阐释, 最能集中反映学者本人对于法的研究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因而更具有鲜明的哲学意味。与法哲学相比, 其他理论法学部门, 如法理学、比较法学、法社会学、法文化学等, 都无法更深刻地阐述法的概念。
其次, 法哲学的本体论应该关注法的本原。由于东西方地理环境和传统观念的差异, 对法的本原也有不同的看法:在东方, 由于主观主义和帝王思想源远流长, 因而一向认为法就是君子圣人之言; 而在西方, 人们多以客观唯心主义的观点看待法, 因而普遍认为法是一种先验的存在, 即一种超越经验, 超越感觉的存在。一个显然的例子就是把法分为自然法和实定法:自然法是宇宙万物的普遍规则, 是惟一的正义, 实定法就是对自然法的描述。如果这种描述和自然法的精神相吻合, 则是所谓的" 善法" , 否则就是所谓的" 恶法" 。这可以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托马斯阿奎那、康德等人的著作中得出结论。唯物主义则不同,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法不是天生就有的, 法的产生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必然结果; 自从生产力的发展促使私有制和国家的产生, 法也就产生了- - - 这就是法的本原的客观物质性。
再次, 除了法的存在和本原, 法哲学本体论还要考察法的演进问题。在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 法是主观意志的反映, 历代的封建统治者并不希望有相对稳定和可以预期的法, 法越诡异越有利于统治者的统治, 因而有所谓" 朝令夕改" 的冲动, 以达到"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的效果。在西方, 由于客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盛行, 人们相信宇宙间是有永恒不变的法的存在的。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则不同, 它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强调法的物质性, 法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历史的进步而不断运动变化的。
最后, 法的存在和发展还有一个社会环境的问题。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状况对法的作用的发挥具有极大的影响, 因而考察法的存在和发展永远不会是一个所谓" 纯粹" 的问题。